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732-G-2022-001878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10:3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标 题 | 榆林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
12月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心主任薛兵胜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省驻榆有关新闻媒体及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 布 辞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心主任 薛兵胜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防控措施,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在此,衷心感谢全体市民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鉴于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榆林中心城区将有序放开社会面管理,实行差别化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区、低风险区、无疫小区(平房片区)实行分类管理,持续开展“无疫”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增加无疫区域范围,聚点成片、连片成区,逐步缩小高风险区,尽快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人防、技防、群防措施,精准研判动态调整高风险区,该降级的降级、该新划的新划、该缩小的缩小,做到快划快封快解。低风险区群众可以外出购物。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平房片区)经批准后,居民在规范佩戴N95口罩、保持三米安全距离的基础上,错峰错时在本区域内活动,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和各类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确保不聚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平房片区)内的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基本生活保障门店逐步恢复营业,但服务人员必须是居住在本区域内的人员或其他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平房片区)的人员,实行“预约、错峰、限流”营业,落实场所消杀、“五位一体”查验、“三米线距离”等措施;其他门店暂缓营业。无疫小区(平房片区)内部无门店的,居民可以有序外出购物。要着力加强无疫小区(平方片区)的管理,避免与外部人员接触,切实防止风险输入。需要说明的是,已授牌的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平房片区),可分别向区联防联控办和所在街道办提出申请,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有序放开社会面管理。
随着社会面管理有序放开,街道、社区要有针对性提供精细服务,做好基本生活设施维护保障;强化对有序放开社会面管理具体措施的宣传和推广,确保每位居民准确知晓最新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切实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不、一少、一防”(不聚集、不聚餐、不堂食,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总之,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既需要所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全力以赴,也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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